首页» 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前,必须通过实验室准入考核,并学习学校、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进入实验室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二、 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应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压力气瓶安全知识及用电安全知识,熟悉实验室逃生通道、消防设施位置和使用方法。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

三、 任何物品或仪器设备、杂物都不允许放置在消防通道或公共区域,以防止发生危险时阻碍人员逃生。

四、 使用仪器设备做实验前,应先预约,并阅读设备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经仪器负责教师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所有人员都应在实验前熟悉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毯、紧急洗眼器、急救药箱等)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实验人员开展实验前,应了解水、电总开关阀门位置,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断水断电。实验完成后,务必保证水、电、门、窗关闭。

五、 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须对所使用设备及周边环境的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以及任何问题时都应及时报告给房间负责人或实验室管理人员。

六、 开展具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应进行充分论证,做好事故紧急预案,经实验室安全评估和备案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开展危险性实验时,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

七、 仪器设备须有使用记录。实验过程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如必须离开时,须委托他人暂时代管实验或在醒目位置粘贴安全提示。如长时间离开实验,须留下联系方式并张贴注意事项在显著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免发生紧急情况时联系不上责任人。

八、 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如出于实验需要,需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和备案,深夜做实验时尽可能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九、 特种设备应建立台账,其管理遵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压力气瓶必须进行固定,使用前需要检查减压阀、管线是否正常。定期检测,未使用时应用气瓶帽盖住,易燃、可燃气体不能与助燃气体放置在一起。气瓶须建立使用台账。

十、 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遵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化学药品须建立台账(或清单)和详细的使用记录。配置化学药品时,须做好防护措施。做好配置药品的标签,包括配置人、药品成分、时间。

十一、 化学废液不能私自处置。不能随意倒入下水道,必须分类存放在废液回收桶内等待学校通知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

十二、 不允许带食物进入实验室,水杯要个人保管,离开时务必带走。进入实验场所,不允许穿裙子、短裤、露脚趾的鞋。在使用转动机械时不得带手套、露长发。实验室不允许使用热水器。

十三、 不允许私自接电和改造电源、水源。实验室如需改造水电,必须向实验室申请和报备,经学校后勤确认后,由有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接线和改造。最好请学校后勤处施工。不允许私拉电线,不能使用木质、老化的插线板,插线板不能串联使用且不能随意摆放在地面使用。实验完毕应断电并尽快收起。

十四、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理室内垃圾。

十五、 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或转借他人。不允许带儿童进入实验场所。

十六、 实验室禁止吸烟,禁止明火。如遇火警,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还应马上报警(校园保卫处报警电话:8079311061773110,校外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十七、 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保卫处,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实验室和学校相关部门视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

十八、 经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台,实验室有权要求该房间停止实验并进行安全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